15-25W/年
/ 成都-新都区 / 应届生 / 本科及以上 / 全职 / 招聘2人青年教师
线下班课
更新于 2025-03-11
15-25W/年
提供住宿
解决子女就学
职称评定
晋升空间大
周末双休
五险
公积金
到岗时间: 2025-08-31
应聘基本条件 (一)基本要求: 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; 2.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学识水平,能熟练使用现代信息技术、智能手段进行教学,有一定的创新策划能力,业务能力强; 3.身心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,体检符合相关要求; 4.有科研意识,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,有一定的科研成果。 (二)须同时具备的条件: 1.认同学校办学理念,勤干精进; 2.专业对口,须取得教师资格证;专业不对口,须取得所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; 3.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位,具有在中小学校从事3年及以上(累计3年均可)小学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任教经历; 4.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; 5.年龄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,特别优秀的教师,年龄可适度放宽。 (三)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 1.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、正高级教师、特级教师、省“百千万工程”培养对象; 2.区级及以上名优教师,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; 3.参加赛课或教学技能竞赛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者; 4.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; 5.所培养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的学科竞赛教练。 (四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应聘: 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。 2.曾被开除中共党籍、开除公职的。 3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。 4.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、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。 5.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、参公人员。 6.按照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》规定,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。 7.符合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》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。 8.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,受到各级各类部门(单位)处理的。 9.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。 10.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。 11.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。 【特别优秀的教师,符合人才引进要求的可以纳入编制体系。】
03-11
15-25W/年
成都-新都区 应届生 全职03-11
15-25W/年
成都-新都区 3年以上 全职03-11
15-25W/年
成都-新都区 3年以上 全职